持因私普通护照者须本人亲自到签证处申请签证,办理签证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
所需材料:
1. 按要求认真填写一份签证申请表,附近照两张,申请表上贴一张,另外一张申请签证时递交
2. 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三个月)
3. 护照第一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护照上所有签证页复印件以及使馆章的复印件
4. 如更换过护照,更换页的复印件及旧护照
5. 对于中国籍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所有户口信息页的复印件
6. 往返机票订单确认及在申根国家旅游期间的酒店预定、交通和日程安排确认证明
7.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及最近三至六个月的由银行出具的工资或任意帐户对帐单或存折,房产证明, 机动车所有证明等(不要提供存款证明书!)
8. 工作单位用中文及英文出具的准假证明信(信中须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申请人职务、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一份企事业单位及各机关团体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红章。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9. 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