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护照末页必须本人亲笔签名(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两张空白页)
3. 近3个月内的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6. 中方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领导签名、公司盖章)
7.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丹麦公司发出的邀请函原件(用公司信纸打印),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去进行商务活动的具体目的和内容,欲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天数,费用由何方承担等,落款为签发邀请信者的完整姓名和职位,以及公司的电话或传真
注: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领馆邮箱shagkl@um.dk
9. 申请人自己承担出国费用需要提供经济证明以确保在丹麦期间的开销(至少5万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原件)
10.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